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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研究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

发布时间:2021-09-01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网站     浏览次数:850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强信用监管,汇集信用信息,实现互联共享,形成了以制度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框架、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的信息汇集应用平台、以信息“归集+评价+应用”为中心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了政府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综合监管格局。


  一、以制度为基础,搭建信用监管机制框架。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为支撑,先后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量化管理、一般失信行为约束、事前信用承诺、联合奖惩案例报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质量创优奖励、信用信息双公示、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等制度,初步搭建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的制度体系。


  二、以平台为载体,推动信用信息统一管理。开发建设了“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和“公信达”APP,组织省、市、县三级按照统一规则、平等披露、集中发布的原则,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记录、公布和应用管理,并按照信用目录将本行业领域信息推送至“信用湖北”,实现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一个系统管理、一个平台展示、一个出口推送。


  三、以标准为支撑,实现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对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统一量化标准,进行失信行为性质认定、客观评价、量化记分、记录公告。由系统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不同市场主体的量化记分进行汇总,实时将量化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企业或个人推送上“黑名单”,实现名单认定的自动化、动态化。


  四、以应用为核心,实施信用主体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分类施策、有奖有惩。对一般失信行为主体,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制止、约谈提醒、警示公告;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由监管部门实施量化记分、公告管理;对有特别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持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市场主体,推送上“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对守信市场主体,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服务。试点将信用平台信息直接嵌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鼓励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决策中查询应用信用信息,通过信用风险揭示,实现优胜劣汰。


  五、以奖惩为手段,推进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与湖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共享。一方面,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湖北”,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湖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关联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合奖惩措施和“黑名单”信息,实现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激励和惩戒两手联动;另一方面,将社会信用平台信息查询嵌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行政处罚、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准入等工作中按照履职需要应查尽查、奖惩到位。


  六、以承诺为抓手,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约束。推行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分类制定了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专家4种《信用承诺书(范本)》,告知市场主体有哪些负面清单、承担什么责任,由市场主体自行承诺交易活动必须合法、诚实、守信,否则,将受到相关制裁和联合惩戒;承诺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自愿在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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